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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山特蓄電池12V250AH閥控密封式蓄電池C12-250

            更新時間
            2024-12-04 07:00:00
            價格
            請來電詢價
            品牌
            山特蓄電池
            型號
            C12-250
            產地
            深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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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詳細介紹

            山特蓄電池12V250AH閥控密封式蓄電池C12-250

            12V38AH(4).jpg

            產品性能:

            放電
            (1)電池不宜放電至低于預定的終止電壓,否則將導致過放電,而反復的過放電則會導致容量難以恢復,為達到 的工作效率,放電應0.05-3C之間,放電終止電壓如下表1所示
            (表1)放電電流和放電終止電壓

            放電電流(A)放電終止電壓(V/單體)(A)<0.1C1.90(A)<0.2C1.800.2C<(A)<0.5C1.700.5<(A)<1.0C1.601C<(A)<2C1.503C<(A)1.30

            (2)放電容量

            ◆放電容量與放電電流的關系,圖1為FM、JFM系列 電池在不同的放電率條件下放出的容量,從圖中可看出,放電倍率越大,電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。

            ◆溫度作用

            電池容量亦受溫度的影響,過低溫度(低于15℃,5℉.)則會降低有效容量,過高溫度(高于122℉.50℃)則會導致熱失控并損害電池.

            (1)浮充(限制電壓,控制電流)使用: 浮充電壓2.25V~2.30V/單體, 電流不得大于0.25C10,電池浮充電流調到小于2mA /AH.(25℃)。請參見表(2)。
            (表2)充電方法與充電時間

            充電方法充電時間(h)周圍溫度( ℃ )恒壓充電6-125 -35恒流充電6-12

            (2)循環使用(充電即停,放完電即充):充電電壓2.4 V/單體, 充電電流不得大于0.25C10.

            (3)溫度補償電池在5~35℃范圍內工作時,不必對充電電壓進行補償,當溫度低于5℃或者高于35℃時,建議對充電電壓作適當的調整,調整標準為浮充時 干3mv/℃/單體,循環使用時干4mv/℃/單體(溫度以25℃為基準)。

              ⒈蓄電池荷電出廠,從出廠到安裝使用,電池容量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,若時間較長,在投入使用前應進行補充充電。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過一年,在恒壓2.27V/只的條件下充電5天。如果蓄電池儲存期為1~2年,在恒壓2.33V/只條件下充電5天。

              ⒉蓄電池浮充使用時,應保證每個單體電池的浮充電壓值為2.25~2.30V,如果浮充電壓高于或低于這一范圍,則將會減少電池容量或壽命。

              ⒊當蓄電池浮充運行時,蓄電池單體電池電壓不應低于2.20V,如單體電壓低于2.20V,則需進行均衡充電。均衡充電的方法為:充電電壓2.35V/只,充電時間12小時。

              ⒋蓄電池循環使用時,在放電后采用恒壓限流充電。充電電壓為2.35~2.45V/只,大電流不大于0.25C10 具體充電方法為:先用不大于上述大電流值的電流進行恒流充電,待充電到單體平均電 壓升到2.35~2.45V時改用平均單體電壓為2.35~2.45V恒壓充電,直到充電結束。

            12V65AH(7).jpg

            ⒌電池循環使用時充電完全的標志:

              在上述限流恒壓條件下進行充電,其充足電的標志,可以在以下兩條中任選一條作為判斷依據:

              ⑴充電時間18~24小時(非深放電時間可短)。

              ⑵充電末期連續三小時充電電流值不變化。

              ⑶恒壓2.35~2.45V充電的電壓值,是環境溫度為25℃的規定值。當環境溫度高于25℃時,充電電壓要相應降低,防止造成過充電。當環境溫度低于25℃時,充電電壓應提高,以防止充電不足。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為每變化1℃每個單體增減0.005V。

              ⒍蓄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再充電,若放電后的蓄電池擱置時間太長,即使再充電也不能恢復其原容量。

              ⒎電池使用時,務必擰緊接線端子的螺栓,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觸不良。

            □山特蓄電池C12-250 12V 250AH詳細參數 在整個使用壽命期間免維護。

            □ 溫度20℃時,壽命長達10年,12年以上的實際運行經驗確保了它的高度可靠性。

            □ dryfit 技術:電解液固定在膠質中,不會發生泄漏。

            □ 因氣體重組低,損失氣體很少。

            □ 組合體使用板狀極板。

            □ 依據IATA條款,對航空、鐵路和公路運輸場合不作限制。

            □ 非常低的自放電率:20℃*長可存放2年。由于自放電率低,即使儲存兩年也可不需充電便立即投入運行。

            □ 再充電時間短。

            □ 優良的大電流放電功能。

            □ 符合DIN43539第5部分:深度放電仍很安全。

            □ 容量從5.5安時到180安時。

            □ 經濟:杰出的性能/價格比,以及極低的服務成本。

            12V65AH(6).jpg

            (3)過充電

            電池充足電后再補充電則稱為過充電,持續的過充電將會縮短電池的壽命。

             

            放電
            (1)電池不宜放電至低于預定的終止電壓,否則將導致過放電,而反復的過放電則會導致容量難以,為達到好的工作效率,放電應0.05-3C 之間,放電終止電壓如下表1所示
            (表1)放電電流和放電終止電壓

            放電電流 (A)放電終止電壓 (V/ 單體 )(A) < 0.1C1.90(A) < 0.2C1.800.2C < (A) < 0.5C1.700.5 < (A) < 1.0C1.601C < (A) < 2C1.503C < (A)1.30

            放電容量與放電電流的關系,圖1為FM、JFM系列 電池在不同的放電率條件下放出的容量,從圖中可看出,放電倍率越大,電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。

            溫度作用

            電池容量亦受溫度的影響,過低溫度(低于15,5.)則會降低有效容量,過高溫度(高于122.50)則會導致熱失控并損害電池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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